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法律,应当向房地产管理请预售可,取得《商品房预售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法律依据:《城市商。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
1、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要补。商品房预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
房屋买卖法律法规54条
,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预售商品房从合立到标的物交付需要较的周期,而。
房屋预售法律法规 下载积分:2600 内容提示: 商品房的定义?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对外公开销售的房屋(不包括自建自用房、房改房、 集体土地。: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内容如下: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请预售可。